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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省中考6月21日至22日考试
2011-04-26 16:18:34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 点击次数:

2011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中考时间为62122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幼儿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优秀学生中择优录取并经省招生部门备案,不实行自主招生。省内考生不准跨市借考。

残障学生可免考英语听力

中考考试科目为6科: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除体育为30分外,其他各科均为120分,总分为630分。

文科综合采用开卷考试,其它各科采用闭卷考试。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它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除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中职学校可以自主招生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转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我省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招收省外中等医学类专业的学生。

中职录取分三次进行 

录取时,五年制、“32”高职学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次集中进行。第一次为五年制、“32”高职学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录取的生源为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省外学校办理提档录取手续,省内学校只提档,不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第二次录取时间为9月中旬,主要为省内学校第一次录取投档考生办理录取手续。第三次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时间为10月上中旬。